离婚赔偿有:所谓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一方在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重婚,同居的第三方造成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赠与造成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应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利润、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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