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叉车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至于年审可以同时向发证部门申请。如果是在有效期之内,是可以申请补办的,按照发证地质监局的要求来做就可以了。也可以重新报名考试办理,我校申报考核。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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