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荒地土地补偿开垦人。开垦荒地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受法律保护。土地征收时,应当依法补偿开垦人。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并非所有的荒地都可以开垦。中国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同时,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有些荒地可能在禁止开垦区,开垦禁止区内的荒地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不仅没有补偿,甚至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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