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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2023-08-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适用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提出不续签的。

一、被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被拖欠工资处理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下: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3、裁员和辞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二、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员工主动离职不会有经济补偿金,但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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