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患有乙肝不影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母亲通常会直接抚养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但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并得到支持。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将考虑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时,法院还会考虑子女的意愿。乙肝不属于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因此患有乙肝不影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
离婚后有乙肝,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离婚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已满两周岁的孩子,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做出判决。除此之外,孩子已满八周岁的,人民法院还应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需要注意的是,乙肝并不属于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因此,患有乙肝并不影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拓展延伸
乙肝患者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法律保障与社会关注
乙肝患者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备受法律保障和社会关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乙肝患者并不因其疾病而丧失作为父母的权利。然而,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给予乙肝患者子女抚养权。法院会考虑乙肝患者的健康状况、疾病对子女的影响、乙肝患者的生活能力等因素。同时,社会也对乙肝患者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关注度较高,呼吁尊重乙肝患者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乙肝患者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既涉及法律保障,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结语
乙肝患者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乙肝并不影响其作为父母的权利。然而,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乙肝患者的健康状况、疾病对子女的影响以及生活能力等因素。同时,社会也呼吁尊重乙肝患者的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乙肝患者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需要法律保障和社会共同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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