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方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农村户口没宅基地有什么政策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我国的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所以户口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朋友,不妨看看同一集体内有没有拥有两处或以上宅基地的人需要转让的。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在申请宅基地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上海宅基地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主要有: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不准使用或申请宅基地的情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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