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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要开什么文件

2020-07-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离职后,公司要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辞职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至人事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人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离职人员离职面谈、离职原因调查;
5、离职人员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维修人员使用的维修用具等;
6、人事完成辞职人员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记录,定期将辞职人员工作卡进行销毁;
7、员工在人事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工作人员与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如需要履行,将按照事业部要求签订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申请;如不需要,将正常办理辞职手续;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报审离职材料的同时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门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9、事行政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10、总经理审批辞职手续文件;
11、辞职人员领取相关辞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12、人事专员与薪酬专员沟通生成辞职人员当月薪资系统,办证薪资正常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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