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货物交付期限时,首先可以协议补充,若不能达成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履行时间的要求上,双方均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应留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第四项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