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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恶意转移财产的可能性

2024-02-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有: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

3、执行期间主要表现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转移财产。

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并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恶意转移财产,也就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真离婚协议被债权人撤销怎么办?

夫妻双方所签订离婚协议客观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假借离婚之名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财产分割协议被撤销后,不影响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夫妻共同财产需重新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什么叫非法转移财产?

非法转移财产就是逃避债务,一般是指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在借款后,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制造没有偿还能力的假象。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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