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存货人义务:1、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存放物交付入库;2、说明义务;3、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标准;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取仓储物;5、支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六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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