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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法律后果

2022-03-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包括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和对公司债务未清偿部分的补充赔偿责任,同时还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有什么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股东违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

股东违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是指股东未履行其出资义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出资。如果股东未能履行出资责任,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对于股东的违约行为,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追偿、解除合同等。此外,股东的违约行为还可能导致公司信誉受损、合同无效等后果。因此,股东应当认真履行出资责任,避免违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规定的出资额,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公司债务未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还可能涉及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等。股东应当认真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违约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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