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征用和占用林地的概念 征用和占用林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淆。. 征 用林地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 采矿藏等使用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其权属由集体所有改变 为全民所有;占用林地,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其他全民 所有制单位依法使用的全民所有的林业用地,权属仍为全民 所有。. 不论征用林地还是占用林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均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 的,用地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办理手续基本上是相同的。(二)森林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征用或占用林地程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