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房产归单独一方所有的,可以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过户登记;房产归全部共有人共有的,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过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流程:
1、房屋的前主人和准备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有一个信息沟通的相关渠道,准备购买房屋的人需要了解涉及的房子的一些整体状况还有对于的房屋的产权问题,然后需要让房屋的主人提供一些正规合法的证明,比如是房产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之类的文件了;
2、如果说房屋主人的房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就可以进行交易,那么准备买房的人就可以缴纳一些定金了,当然,缴纳定金并不是一种必须的程序,可以根据情况而定。然后就是双方会有一个购买合同的签订。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对本次房屋的买卖达成一致的意见,比如对房子的位置和交易价格没有争议,了解和接受房子的一些产权问题,还有就是了解清楚房子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手,也就是交付时间等等的问题,当这些问题达成一致之后,双方就需要签订一种一式三份的购买合同了;
3、然后第三部就是双方需要一起向有关部门提出房屋的购买申请,并且需要接受审查。有关部门会根据所提出来的申请,对房子的一些证件和双方的一些证件进行一种核查,如果是符合了交易条件的话,就可以允许双方办理一些过户的相关手续了,如果双方交易的房屋没有得到产权证明或者是证明并不齐全的话,是会被拒绝进行交易的;
4、在允许进行交易的时候,就可以进行立契的操作了。有关部门会根据双方所交易的房子的一些产权状况和双方的一些情况,按照相关部门之前就设定好了的一些审批的流程一步一步的向上级进行审批,得到了批准之后,双方就可以进行交易并且办理相关的立契手续了。当然,对于有一些地方已经取消了这一步的流程;
5、就是根据相关的一些算法进行缴纳税费;
6、将税缴纳完毕之后,就可以办理相关的产权转移了;
7、最后就是购买一方去相关部门领取房产证,然后付完所有的房款。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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