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取保候审能续保,但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案件在先期取保候审到期时不能结案、取保候审期限没有达到12个月的,且仍然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续保。取保候审的前后时间总和不得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仍未结案的,应解除取保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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