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都有哪些

2023-06-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法律关系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相对关系和绝对关系。
二、法律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
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有七种分类
(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按主体和意思表示方向的不同)单方行为:无须他人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生效。单方行为又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授权、解除、免除、撤销。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抛弃行为、遗嘱行为、捐助财团法人的行为双方行为:内容相同方向相反,如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多方行为:意思表示方向相同,如订立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等法人的行为
(二)、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按是否需要支付对价)无偿行为:赠与、保证、借用、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没有约定保管费用的保管合同、没有约定报酬的委托合同
(三)、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又称要物与非要物,按是否需要标的物的交付为行为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主要的实践性行为:动产质押、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
(四)、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按是否需要特定形式)要式行为又分为一般要式(书面形式)和特殊要式(书面+登记或批准)。我国要式行为主要有:遗嘱、收养协议、结婚、一方是银行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保证合同。没有采取一般要式的,合同不成立;没有采取特殊要式的,合同不生效。特殊要式合同:中外合资合同、中外合作合同、向外国人转让中国专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