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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身份怎么界定签了劳动合同

2020-07-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不算应届生,如果不是在当事人毕业的当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算应届生,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的,就算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也算应届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①应届生的分类
当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
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为2年,有些地方延长至3年。
“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拿到毕业证;在规定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
②应届生身份的现实界定
在企业招聘中,“应届生”大多指“当年应届毕业生”,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要求20XX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公告中提到的“应届生”大多包含“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在内。
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毕业且尚未入职(没有使用派遣证和报到证)或者两年内选择公司工作,不交社保的,仍然算作应届生,还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报考公务员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相关风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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