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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变更需要公证吗

2021-12-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在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协议离婚后,如果男女双方在一年内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请求,那么人民法院会受理请求。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那通常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后悔办理离婚证了怎么办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反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

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一年是除斥期,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

3、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

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多久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会受理。

1、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2、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这部分财产,那么有侵权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夫妻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一方反悔,也不能恢复婚姻关系。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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