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上民办学校,没有户籍等条件要求。第二种是按照随迁子女方式入学。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的材料:1、父母在合肥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2、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1年)。3、孩子户口簿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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