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档案存不了北京地区的人才。因为北京地区人才有规定,不能给非京籍人员存档的。档案应该是报到证的抬头地址进行存档保管。可以委托专业人事档案机构,帮您担保档案真实性,把该补的手续和材料补上,并协助您存放到国家管理的人才市场,后续再调回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
法律依据:《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一)北京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我市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北京地区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北京地区范围内调转,由人才服务机构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二)由北京地区流动到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
1、凡持外省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函,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其办理转档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2、本市流动人员结束在外省市聘用关系后,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向外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函,可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回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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