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未上传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
红字专票信息表编码一个作用是说明信息表已经上传保存成功。另一方可以用这个编码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证明(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发票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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