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每个地区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受到当地政府物价局的限制,如果是需要赔偿,那么可以要求火葬服务公司出具发票等收据,请求赔偿。当然,丧葬费随着服务等级的不同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2.例如广东某市的丧葬费的级别标准是:一般火化骨灰收费6000元、中等层次火化遗骨收费12000元、高等层次火化遗骨收费16000元。还有其他附加的服务没有计算,而且一般而言,这些服务费用是丧葬费的构成部分,是可以主张赔偿的。看到这个胆战心惊的价格,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需要赔偿丧葬费。
例如交通事故导致的,那么我们需要留意对方的车辆购买了哪些保险。因为丧葬费是属于伤残赔偿那一块的。而这一块是有最高额限制的,如果这一块的所有费用超过了6万元,那么多出的部分,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就不再赔付。转由第三人险的保险公司赔,如果没有购置这一车险,就由侵权人负责赔。侵权人的确是应该赔偿,但是在执行层面上一般都没有保险公司那般爽快自觉!再例如,如果是没有保险公司理赔的那些侵权行为导致的,那么就需要注意,不可以对票据凭证那一方面造假或者对赔偿金额过分要求。因为这种情形,法院是不会直接支持的,需要在考虑之后才会做出公正的结果。
以上就是对丧葬费一事进行简要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