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维修地点是谁指定
1、交通事故维修地点是不硬性规定一方指定的,一般需要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维修企业平等协商指定修理点。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受害人,维修企业根据事故车辆毁损程度,就车辆维修地点,项目,方式和费用等内容,通过平等协商后的意思表示,具有合同属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事故维修时间有限制吗
事故维修是没有时间限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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