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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可以被羁押吗?

2021-07-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看守所应对收押人犯进行健康检查,不得羁押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或无自理能力的人,妇女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也不得羁押。看守所是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的机关,罪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也可由看守所监管。

法律分析

不能羁押。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拓展延伸

哺乳期妇女在监狱中的权益保障

哺乳期妇女在监狱中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国际人权法和相关国家法律,监狱系统应该确保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包括提供适当的健康和营养支持,确保母婴分离的最小化,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卫生设施。监狱应该制定专门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哺乳期妇女能够继续哺乳并与婴儿保持亲密接触。此外,监狱系统还应为哺乳期妇女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帮助她们更好地应对育儿挑战。通过这些措施,哺乳期妇女在监狱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促进了婴儿的健康和发展。

结语

哺乳期妇女在监狱中的权益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国际人权法和相关国家法律,监狱系统应确保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包括提供适当的健康和营养支持,最小化母婴分离,并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卫生设施。监狱应制定专门政策和程序,确保哺乳期妇女能够继续哺乳并与婴儿保持亲密接触。此外,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她们应对育儿挑战。通过这些措施,保障哺乳期妇女在监狱中的权益,促进婴儿的健康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六节 奖惩 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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