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债务女方是否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男方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2、如果借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是如何分割的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具体如下:
1、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由借款一方个人偿还;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先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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