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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公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2023-04-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带薪公休假规定是: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除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带薪放假的日期。

一、清明节到底算不算国家法定节假日

清明节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领取的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有三种法定节日:

1、所有公民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2、一些公民的节日和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3、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规定。

三、法定节假日一年多少天?

一年的法定节假日总共11天,包括春节3天,国庆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对于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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