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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如何防止配偶转移财产

2020-07-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离婚前如何防止配偶转移财产梁小姐想和丈夫协议离婚,丈夫不同意。梁小姐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丈夫说如果她要起诉离婚,家里一分钱也别想带走。如何防止丈夫在离婚前转移财产?

这个问题也是很多准备离异的关心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此通过离婚纠纷法律咨询栏目以及社区法律咨询栏目进行了解后整理后知道:如果梁小姐的丈夫暂时还未对“转移财产”采取行动,梁小姐可及时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手段,阻止这一企图的实现。财产 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根据《婚姻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

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

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是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的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此外,《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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