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孩子不同意的,不会对离婚产生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的意见不会对婚姻关系产生影响,只要夫妻双方愿意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子女不会影响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要当事人想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离婚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时,只会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不会询问子女的意见,只要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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