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在确定工作之前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会确定基本工资,一般公司承诺的多少,在最后发放时都会准确。如果并没有填写薪资标准,那员工的工资不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或者不低于承诺工资的80%。一般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职称工资+岗位工资+业绩提成+绩效奖金+满勤工资,每月基本工资为为X元,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X元/月绩提成根据员工当月业绩发放效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各方面绩效表现给予奖励勤工资根据考勤情况发放称工资根据员工审核后的职称标准发放位工资根据公司岗位标准发放。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公司恶意克扣绩效工资是否违法
公司恶意克扣绩效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数来扣绩效工资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绩效,是一种管理学概念,指成绩与成效的综合,是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行为、方式、结果及其产生的客观影响。在企业等组织中,通常用于评定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职责履行程度和成长情况等。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其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它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
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
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二、水电费补贴列入工资总额吗
(1)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年度)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2)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3)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从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包括货币性质和实物性质的津补贴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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