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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迁移条件有哪些?

2020-06-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夫妻投靠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内勤办理。

二、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有关材料

4、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内勤办理。

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4)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二)办理步骤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内勤办理。

四、大中专(含技工学校)院校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入户

(一)需要提供审核证明材料

1、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加盖有学校公章(或印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录取通知书》。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3)《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3、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入户:

(1)《户口迁移证》;

(2)《就业报到证》;

(3)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2、办理步骤

(1)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学,学生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迁出地派出所凭有关手续当场办理《户口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地派出所,凭学生入户申报材料,户籍民警审核办理;

(3)办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移,凭《就业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入手续。

五、收养入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市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二)办理步骤

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内勤办理。

六、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一)对华侨在我市定居的,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对台湾同胞在我市定居的,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台胞定居证》办理入户。

(三)对港澳同胞在我市定居的,定居地的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办理入户。

(四)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给予当场办理入户手续,签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七、录用公务员、招工及公务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随军家属入户,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住宅房入户等,公安派出所凭相关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是程序性国规定,具体到当地派出所问一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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