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清算报告指的是清算组向股东会汇报对企业的清算情况的报告,包括有对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情况、剩余资产分配情况等。
清算审计报告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清算基准日时的资产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是接受清算组委托,审计企业有多少资产、多少负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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