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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使用的法律依据

2022-09-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章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记包括和R。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第六十四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

商标注册人需要商标局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或者商标申请人需要商标局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发给相应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办理,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或者其他商标证明文件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附送证据材料。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一、商标注册证明遗失了该怎么办

不用着急。《商标注册证》遗失,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或者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补办商标注册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书,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另外,补发商标注册证需要缴纳官方费用人民币1000元。如补证申请书证件齐全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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