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没有被取消。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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