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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2020-06-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关键看是否是属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即使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同样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 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提出的条件对劳动者非常友好,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但是约定条件对劳动者没之前好,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不续签公司合同怎么赔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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