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养老金等于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加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
2、个人养老保险是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12%划入统筹账户,缴费基数的8%列入个人账户;
3、以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金额同样分二部分。一部分是从统筹账户中计算,就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从个人账户中计算,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4、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5、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要求如下:
1 、最低缴费基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指法律规定的最低缴费金额,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对于最低缴费基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2 、最高缴费基数: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是指法律规定的最高缴费金额,一般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对于最高缴费基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3 、个人自主选择:在满足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的要求下,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缴纳的缴费基数。一般来说,缴费基数的选择应该根据实际工资收入和个人经济状况来确定,既要满足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的最低缴费要求,又要根据个人需求和承受能力进行合理安排。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拨打当地的社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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