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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到期要怎么办

2024-02-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租房未到期承租人反悔不租了应该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以及出现其他法定解除情形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一、租的房怎么有问题?

租的房有问题,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约定要求出租人维修。如果对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在一般情形下,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租客把房间损坏怎么处理

租客破坏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没有根据双方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物品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如果租客的损坏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房屋,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恢复原状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托管公司违约怎么解除合同

房屋托管公司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违约的合同解除权人是可以直接终止。为了保险起见,其实在签订租房合同以后,最好再办理登记备案。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在签订了租房合同之后都应该严格地按照租房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进行履行,否则出现违约情形,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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