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公积金只能以单位名义缴存,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也就是说,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单位办理。
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个人可以交公积金的政策,以哈尔滨为例,本规定适用于我市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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