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也应当有效。目前,有一种新的发票方式,即使没有盖章,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种发票就是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而是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这种发票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符合相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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