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22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补贴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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