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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离婚了,有三个孩子,他一个没给我,现在他把我的两个女儿,给了他嫂子,我能来吗?

2024-01-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民法典》规定有三个孩子,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你好,我有三个孩子,我现在想离婚,我想要一个女儿

有三个孩子想离婚的,可以使用这两种方法离婚: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剖腹产两次,丈夫要和我离婚,两个孩子能给我一个吗?

如果离婚两个孩子都能给一个人。法院会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进行抚养权的判决。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有较大的可能性会将抚养权都判给母亲,如果孩子过了哺乳期则根据谁的综合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判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两个孩子也可以都给夫妻其中一方,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想问一下,我再婚了,前夫有两个孩子,现在和现在的丈夫想要一个孩子。这是三个孩子吗?

在离婚时夫妻有三个孩子的,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对孩子们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符合一起抚养条件的是可以一起抚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你好,我丈夫和我想离婚,我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和我们住在一起,婚后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四岁,我想孩子和我,他给了一些赡养费,他说他和前妻的儿子我也有赡养义务,所以两个孩子一个,没有人互相拿赡养费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你好,我和我丈夫性格不同,他倾向于暴击,现在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六岁,女儿11个月,我主动提出离婚对我有影响,女儿我想争夺监护权

夫妻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判断标准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但是,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利于争夺子女的监护权:(1)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4)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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