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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2021-12-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用工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如果用工满一年的,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主要是有:1、用工一个月后,用人单位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工1个月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用工1个月后次日起至一年前一日的两倍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怎么算

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两个阶段,赔偿双倍工资或在此基础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职工入职一年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上一年十一个月双倍工资的基础上,视为用人单位已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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