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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部门做出来的工伤认定有异议

2020-01-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主观:

在工作中受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去做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不过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有些人不服,比如不认为是工伤的,员工为争取自己的权益,就要积极维权。但是,因为是劳动部门做的结论,所以有些员工会不知道怎么进行维权。对劳动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因为劳动部门属于行政部门,这时候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将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1、先去提起申请员工申请时,要在知道劳动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并且,申请行政复议要书面申请,写明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自己写不来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部门工作人员记录。2、申请被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且都会告知结果。3、做出复议决定经过复议审理后,行政复议机关会在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特殊情况的,也可能会延长时间。当然,除了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先去法院立案,避免错过诉讼时效;2、起诉被受理,并按照受理通知书等待开庭时间和地点;3、准时出庭参加诉讼,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参加诉讼的,将会被撤诉。最后,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如果觉得认定错误,不服的话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否则任何事都有时效限制,错过之后将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一定要积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客观: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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