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农田上修建农家乐的话是要经过依法审批的程序,才能算是合法,否则就是属于违法建造。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占有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国家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需要经过建设项目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设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什么是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因此任何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或者不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都不是农用地。农用地包括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基本农田是受国家特殊保护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业用地、养殖水面和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可调整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
二、哪些土地能征收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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