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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过错方是不是净身出户?

2024-04-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并不是净身出户,所谓净身出户,应当是在离婚时不分任何财产。在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中,只有一种情况下离婚时可以不分财产,即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变卖、损坏毁灭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此时,在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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