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丈夫不在国内妻子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到自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法院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时,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当时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经过正当程序审理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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