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证明的出具机关是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打印,在网站中找到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打开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查询页面,按下查询显示查询结果就可以打印。
社保缴费凭证网上打印流程如下
方法一:
1、打开“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账户;
2、打开个人网厅页面,点击“社保账户管理”;
3、在新弹出来的页面选择打开“社保缴费”与“待遇查询”;
4、在打开的页面选择“社保相关证明自助打印”;
5、打开“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查询”页面,按下查询显示查询结果。
6、结果出来即可“打印”。
方法二:
1、搜索XX市人力资源保障进入官方网站;
2、在“其他服务”处点击“社保养老”;
3、选择“个人用户服务中心”;
4、在“个人用户服务中心”页面选择“注册”,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完成后回到该页面进行登陆;
5、登陆后,点击“我的基本信息”绑定社保卡,其中社保卡号即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卡上的人员识别号;
6、完成绑定后,在页面中间选择“社会保险证明打印”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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