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医疗保障是减轻人民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普惠性质的重大民生工程
根据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61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
2023年度江西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这是国家补助的部分。
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这是个人应缴的部分。
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原则上确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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