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实际上,广州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已有多年。2017年9月1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广州电动车上路标准如下:1、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2、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3、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
一、电动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责任划分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二、电动车真的要考驾驶证吗
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是不需要考取驾驶证的;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要考取驾驶证。《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第6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同时对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的标准都有相应调整,时速≤25Km/h,整车质量≤55Kg,无须驾驶证,无需强制保险,非机动车道行驶。骑电踏车达到25公里/小时后,电动车不能提供助力输出。超过以上指标的,都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应划归“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按照驾驶证准驾车型来说,要考取E或F照。电动自行车上路规范仍然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违规载人。此外,规定不允许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的组件等。
法律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九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车辆、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一)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二)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但持有本市临时通行标识的除外;(三)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但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四)畜力车;(五)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六)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滑行工具。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临时通行标识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项规定的通行时间和区域由市公安机关提前十五日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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