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店家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明确告知了“特价商品不退换”,消费者了解也同意接受此种情形下商家的低价销售行为,那么销售此类“处理品”后,商家可以不再对消费者承担包修、包退及包换的“三包”责任。但是如果商家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那么这种行为就不符合公平原则,商家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最后,消费者购买特价鞋,如果商家不退换,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拨打12315请求消协调解或者到工商部门申诉,三是请求仲裁机构仲裁,四是到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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