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并不单是生源地贷款。准确来说,应该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而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种类型。其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在入学前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起在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的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则是学生直接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的助学贷款。而助学贷款主要是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解决学费问题,弥补其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的不足,然后等到毕业再分期偿还(学业期间全部由财政贴息)。学生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就没法再去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反之亦然。而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多只能申请八千元,全日制研究生则每人每学年最多不超过一万二。
法律依据: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第四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此前已经签订贷款合同的,仍然有效且继续执行。
第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时间为新学年开学后,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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