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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低基本工资

2023-06-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杭州最低基本工资

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7元。本次调整分别上调了160元和1.3元,两项增幅都超过了12%。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最低限制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津贴和福利待遇。

二、浙江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有四档:1470元、1310元、1200元、10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10.7元、9.7元、8.7元。杭州确定的两项工资标准,都是全省最高一档——1470元、12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临安区、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和《中共杭州市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8)2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全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16.5元调整为18.4元。本通知自2021年1月6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6日期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本通知执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底工资标准的通知》(临政函〔2017〕85号)同时废止。

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基本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临安区、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和《中共杭州市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8)2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全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16.5元调整为18.4元。本通知自2021年1月6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6日期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本通知执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底工资标准的通知》(临政函〔2017〕8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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